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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G旗舰厅官方网站|航班延误管理新草案条款引争议 天气原因成延误挡箭牌

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8:15:14    次浏览

北京商报讯(记者肖玮)近年来,频频发生的航班延误不仅让乘客和航空公司之间的矛盾加剧,也让航空业所拥有的“快”这一核心竞争力受到冲击。为了提高航班正常率,民航局发布了《航班正常管理规定》征求意见稿,但不少消费者以及律师质疑,新规中关于“天气原因延误航班,食宿费旅客自理”等条款没有很好地保障消费者利益,同时还可能让航企或机场拿“天气原因”作为延误挡箭牌。征求意见稿中规定,由于机务维护、航班调配、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,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,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。但由于天气、突发事件、空中交通管制、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,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,承运人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,费用由旅客自理。对此,消费者罗先生表示:“旅客和航空公司作为销售的买卖双方,当交易不能正常进行时,就算是因为天气等原因,也应该视为合同无法正常履行。最起码也应该是双方共同承担损失,让旅客一个人为天气'埋单',既不合理又伤人心。”更有消费者直指,航班延误原因均由航空公司向旅客告知,现在不管什么原因,如果延误时间过长或旅客情绪比较激动,航企往往会给予一定经济补偿。但未来如果上述规定实施,航空公司很可能拿“天气”或“交通管制”作为延误挡箭牌,名正言顺不用赔偿,消费者也很难辨别真假,权益难以得到保护。另外,有业内人士指出,现在已逐渐进入雷雨季节,容易出现较长时间延误,在这种情况下,一来各家航空公司协助安排餐食和住宿,具体标准不好把握,可能造成不同公司不同标准,再加上还要让旅客“自己掏腰包”,很容易导致航空公司与旅客之间的分歧和矛盾,诱发冲突。除此之外,征求意见稿中还要求,航空公司应制定并对社会公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方案,方案中应明确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,补偿的范围、条件、标准等内容。航班延误时,承运人应严格执行经济补偿方案。“与以往相比,上述规定虽然让航空公司承担了更大责任,但另一方面,如果补偿方案是由航空公司制定,赔偿金额的公正性如何保证以及旅客是否认可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,”长期关注航空业的律师刘春泉告诉北京商报记者,“建议成立一个包括空管、航企、机场以及消费者等多方参与的第三方机构,对航班延误的责任进行认定。同时,航空公司也可通过投保的方式来给航班延误赔偿。”针对征求意见稿,北京商报记者也尝试采访了多家航空公司,但均被告知“公司内部已有延误赔偿规定,是否需要修改还不好说,也不方便发表评论”。而对于各方提出的质疑,民航局相关负责人则回应:“新规定公开的目的就是征求各方意见,欢迎各抒己见。”